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8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2015年3月8日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公司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79,329.91万元(合并数,下同),比上年同期减少6,208.12万元,同比下降7.26%;利润总额 5,32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55.34万元,同比下降26.87%;净利润4,37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35.28万元,同比下降31.74%。
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2015年营业总收入11.75亿元(合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48.12%;净利润1.49亿元(合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240.42%。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1602号)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6,563,199.03元(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656,319.9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7,727,820.77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3,843,889.35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3,157,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231,579.08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3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写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与关联方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30万元以内,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