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报名企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在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等)正式注册并已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合法经营活动满一年以上的电子行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注:个人独资企业须注册成立于2009年12月31日前)
2、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正式固定的经营场所,并能提供上一年度经当地工商机构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3、报名企业无不良,无不诚信社会记录。
本次活动分为企业报名阶段、前100强投票阶段、前10强投票阶段以及社会公示阶段。
活动时间进度安排:
活动组委会将继续本着“诚信为本”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参选企业以及评选过程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在不断总结历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全力为打造信息信息电子行业诚信企业品牌,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行业企业竞争力,共同为促进信息电子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