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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平:不要再让企业为学术造假买单

发布日期:2012-10-09 作者:网络
     张治平一直从事科研工作,同时也是多家企业技术顾问,对食品、化工、医药、化妆品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长期为多家相关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难题攻关、产品功能拓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危机公关、代做专利等。
    张治平是科易网专家工作平台的活跃专家,通过科易网专家平台,张治平先生先后和江西恒动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老树根油茶开发有限公司、常州佳尔科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达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中心医院、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不要再让企业为学术造假买单
    商品造假因商品会被反复使用而容易被发现,学术造假因很少有人去验证而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商品造假往往为了短期利益,而学术造假则有可能造就一个"权威";商品造假往往危害的只是"个体",学术造假形成"常态"时有可能祸国殃民。
    在多数人看来,学术造假的危害仅仅是浪费国家资源、侵吞国有资产、破坏学术氛围等。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学术造假的危害远不止此。
    首先,学术造假与商品造假一样属于非法获取利益的一种方式,有趋利性和诱惑性,不加以控制,轻者,会导致学术造假事件不断重现,重者,会影响科技工作者的价值观,使学术造假趋于常态化。
    其次,企业的研发项目的立项(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技术路线的确定往往最先以学术文献为参考,如果学术文献偏离事实,企业将要遭受的损失可想而知。
一、学术造假已趋于常态化。
    学术造假多出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究其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学位与发表论文挂钩的硬性规定助长了学术腐败。
    从上世纪90年代上海财大率先实行硕士学位与发表学术论文"挂钩"开始,国内各所大学相继出台"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曾经有一位研究生总结了发表论文的三种途径:一是个人的学术论文写得特别好,学术期刊觉得非发不可,不过这种情况"非常少";二是跟着导师做科研项目,署上自己的名字,成为第二作者;三是自己出钱发论文,这需要几百元到两千元不等的"版面费",这种途径最常见。
    当学术研究不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仅仅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作业"时,学术造假在所难免。试想,如果没有学术造假,按课题研究成功率20%(属于非常高的)计算,将会有多少研究生无法获得学位证书。
    研究工作不仅需要课题和研发能力,也需要充足的经费。而每位导师所能支配的经费也是十分有限的,从人情上讲,"让每个学生都能顺利毕业,拿到学位证书"也是导师们的愿望。
    2、科研经费的管理不当也会滋生学术腐败。
    随着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对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也趋于多元化。同时,经费的使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科研成果的评价难以量化,大多只能以科研文章的发布层级作为考量科研水平的标准。这就为学术造假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写一份报告--获得百万经费--发表几篇论文--做几页报表, "名为做课题,实为圈钱"已成为一种致富手段。
二、企业在不断的为学术造假买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在没有利益驱使的情况下,实践就失去了目的性,实践检验就不可能发生。这就是往往学术造假很难被发现的原因。
    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也就自然而然地承担了学术成果实践者的角色。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8687亿元,财政技术拨款4000多亿元。也就是说,在技术创新方面,企业自筹资金已超过4000亿元。但在某技术创新论坛,有专家爆出国内企业技术创新成功率小于5%,具有颠覆性的技术创新成功率小于1%。
    当然,有人会说技术创新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那我们可以反问一句,既然国内企业技术创新成功率小于5%, 那么,被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拿走的大部分财政技术拨款所支持的科研项目的成功率又是多少呢?我想,为了能再次获得财政拨款,成功率应该很高,至少发表了很多篇论文或申请了很多项专利,否则,无法通过验收。既然财政技术拨款支持的科研项目成功率很高,那么真正实现成果转化的又有多少呢?肯定不高,否则,企业技术创新成功率也不至于小于5%。
    除了具有颠覆性的技术创新,企业科技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一般都是以大量的学术文献作为支撑,技术路线的确定也基本上以学术文献作为参考,甚至包括预期目标的确定也是基于对文献资料相关数据的分析。
    来源于企业税收的部分财政拨款被用于学术造假,反过来,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还得为学术造假二次买单。遗憾的是,因为企业获得技术文献大多是免费的,所以往往将失败的原因归结于自身的技术力量薄弱,没有意识同时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学术造假者进行追诉。这就造成学术造假的危害具有重复性。
    随着科技兴业战略的进一步推进,越来越显示出,企业将成为学术造假的最直接受害者。如何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和制约以及追诉机制来杜绝学术投机、学术腐败已成为摆在外面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
    杜绝学术造假以及消除学术造假所带来的危害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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