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取得了健康发展,从而也带动了屠宰设备行业的发展及各项要求指标的规定。
1.生猪屠宰肉消费增长见快,定点屠宰场企业数目慢慢减少。现在,屠宰设备,我国居民猪肉消费量占全部肉类总消费量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人均居民猪肉消费量已由一九九零年的二十千克增加到二零零八年三十九千克,增长近一倍。全国共有生猪定点屠宰机械流水线企业两万零六百三十九个,较一九九八年实施定点屠宰制度前减少了百分之捌拾左右,二零零八全年经屠宰设备流水线的量达三亿头。
2、屠宰流水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大型现代化实施屠宰设备的企业发展迅速。二零零八年,年屠宰量两万头以上的规模定点屠宰厂(场)共两千二百余家,较二零零七年增加了约百分之十,年屠宰量达到一亿八仟六百万头,占企业实际年屠宰总量的百分之六十八。二零零八年,排名前一百位屠宰企业总屠宰量为六千肆百万头,占全部定点屠宰总量比重已达百分之二十二。其中,百分之五十八大型屠宰企业分布在生猪主产区,百分之三十三分布在以东中部大中城市为核心的肉品主销区。根据对全国二百二十二个大中城市(常住人口在五十万以上)的调查统计,大中城市初步形成大型现代化屠宰企业占主导的经营格局,近百分之五十的城市排名前五位的屠宰企业销售总量已占该市猪肉年销售量百分之六十以上,其中三分之一的城市前五位的屠宰企业年销售量占比超过百分之八十。
3、屠宰设备质量要求的提高及屠宰机械行业的企业管理现行设备的开发、屠宰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零零八年新《条例》实施以来,地方不断加强屠宰法规制度和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各省市共出台屠宰相关立法一百五十一部,其中地方性法规三十六部,地方政府规章一百一十五部。除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区外,其他省市均制定了地方法规或规章。全国共设立各级屠宰管理机构两千三百四十四家,成立屠宰执法队伍两千七百八十七支,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力量得到一定加强,屠宰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资质证件及健康证件。
4、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肉品的放心消费。商务部、财政部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启动了“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选择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四川、青岛、厦门和广州作为试点,中央财政安排三亿元,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建设屠宰设备的监管及屠宰企业的检查检疫和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以及大型屠宰龙头企业冷链的建设。截至目前,试点地区财政和企业累计投入已达二十亿元。通过“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了屠宰设备行业布局,提升了政府监管能力,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同时也提高企业冷链管理水平,扩大了“放心肉”供应范围,受到了老百姓和企业的普遍欢迎,屠宰设备及屠宰机械流水线质量的提高及新技术的应用,会带来屠宰行来的新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