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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广告门”致数十家广告商濒临破产

发布日期:2021-05-20 作者:网络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霍尔果斯同领立胜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同领立胜)与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雨鸿)服务合同其他执行裁定书”显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本案被执行人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曾经轰动全国的比亚迪“广告门”事件,再次被拉回大众视野。


这起曾经轰动全国的“广告罗生门”,随着李娟被判刑已经剧终。但事件的背后,当初涉及其中的30余家广告公司和供应商仍陷于法律诉讼当中,纠缠至今,且多家广告公司处于濒临破产的绝境。

 

2019年底,轰动一时的比亚迪“广告门”事件,随着李娟获刑而随之剧终。李娟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已查封的房产予以折价后发还被害单位。法院判决书中显示,李娟未经比亚迪公司许可,擅自设立“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部办公室”,自称负责人,使用私刻印章与几十家广告商签订比亚迪品牌广告推广合同,未付的款项高达2.47亿元。此外,裁判文书中表示,李娟是“虚构受他人指示”。也就是说,经法院审理,当年李娟称是受自称为比亚迪隐形董事的陈振宇指使并不属实。


比亚迪“广告门”简要回顾,2018年7月12日,比亚迪(002594,SH)官方发布一则《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其中称2017年5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自有资源(广告及活动)试用及免费使用为切入点,主动与比亚迪联系并开展免费广告宣传,随后伪造比亚迪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比亚迪在声明中表示,该公司以李娟涉嫌伪造其印章及合同诈骗罪向上海警方报案。警方在李娟处查获了多枚伪造的比亚迪印章,后者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比亚迪对李娟等人用伪造印章与相关公司签署的合同等事宜,概不知情,也与该公司无关。该事件被称为“比亚迪广告门”,一度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经处在“比亚迪广告门”风暴中心的上海雨鸿,如今已濒临破产边缘。在“比亚迪广告门”事件中,上海雨鸿是唯一一个比亚迪集团入库的供应商,而“上海雨鸿高管汪晓婷”则是李娟在面对比亚迪谈判时的“官方身份”。上海雨鸿在比亚迪“广告罗生门”事件中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一度让人匪夷所思。回顾“比亚迪广告门”事件,这是一场至今未揭底牌的罗生门,涉及其中的比亚迪、上海雨鸿以及30余家广告公司在事发后都以受害者自居。


这些广告公司确实是垫付资金给比亚迪做了相关广告,比亚迪在其中也获得了相关利益,这个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称之为‘不当得利’。基于公平原则,比亚迪有必要向这些广告公司进行适当补偿。”某法律人士表示。不过也有律师认为,“从比亚迪角度来讲,李娟并没有获得比亚迪任何合法授权,所有的服务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广告新闻上来看,事后所有的服务合同也均未得到比亚迪的效力追认,服务合同对比亚迪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比亚迪若对服务合同进行追认的话,服务合同是有效的。”


事实上,在该事件中,比亚迪及广告供应商们皆声称自己是受害者。不过,也有观点提出,比亚迪“广告门”事件发生的三年时间内,30多家广告供应商广告推广动静如此大,比亚迪不可能不知情。值得注意的是,在“广告门”发酵后,比亚迪曾对外发布过四次声明,其中包含愿意与相关公司保持积极沟通,对于相关事实和金额的核查认定,与相关公司共同商讨合理的解决方案。


比亚迪“广告门”也揭露了广告业的“垫资”乱象。电动知家了解到垫资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处于广告、施工建筑行业的灰色地带,很多发布方和承包方都知道这个规则。为了拿下竞标业务,一般都是承包方来垫资,等方案完成后才拿到付款。垫资是由于广告业无序竞争导致的。“现在广告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供需关系是一种不平衡状态。”廖建勋表示,有些广告公司为获得相关业务,不惜低价去竞争,甚至垫资来获得,导致垫资成为广告业的一个潜规则,严重损害了广告从业公司的相关利益,成为一种行业乱象。


有业内人士表示,希望比亚迪“广告门”事件能成为改变行业“垫资”潜规则的节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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