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招商对象和条件
航天 706 所(航天爱威公司)与经销商是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航天 706所以其拥有的品牌、产品、技术为优势,经销商以其资金、人脉关系、地域等为优势,形成强强合作,资源整合,共创双赢的局面。
以城市为区域划分单位,航天 706 所提供品牌和产品,由经销商在区域内进行销售, 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在形象和价格方面接受航天 706所的监督和管理。
对经销商的要求如下:
1) 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良好经营信誉;
2) 从事与 NBF 的客户群体相同(或者接近)的业务,并在相关的领域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3) 具有适当的资金实力(满足客户订货的要求)和固定的经营场地;
4) 能够安排专门的人员从事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并承担售前、售后服务;
经销商只能在指定区域内进行经销。
6.招商政策
6.1经销商的数量
2013 年度暂不设总经销商,2014 年,根据经销业绩,选出有能力的经销商作为该城市的总经销商,其它经销商从总经销商进货。
2013 年度,根据城市的潜在市场规模,发展经销商数量如下:
1) 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3~5 个
2) 省会城市:2~3个
3) 地级市:1~2 个
6.2 销售额
根据城市的潜在市场规模,限定年度最低销售额(进货量)如下:
1) 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150 万元
2) 省会城市:80 万元
3) 地级市:40 万元
6.3 首批进货
首批进货量无要求。
签订经销合同后,2 个月内,要在所在城市找到一个示范项目,并安装样机。样机由航天 706 所免费提供(所有权归航天 706 所) ,但是要按照产品进货价收取押金。押金在结束经销合作时退回。
6.4 销售奖励
完成最低销售额指标的经销商,在付清全部货款的前提下,可获得返点奖励。
超过最低销售额:5%返点;
超过最低销售额的 150%:8%返点;
超过最低销售额的 200%:10%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