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企业不得销售违反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规定的商品。今年以来,市质监局在对茶叶、化妆品、粽子以及其他食品的商品包装监督抽查中,对366批次不能通过简单判断确定是否属于过度包装的商品进行抽样检验,重大节假日期间,还对16批次涉嫌过度包装的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两次抽检中,一共发现了75批次商品过度包装。
检查还发现了“黄金搭档”等15家过度包装“老面孔”,这15家企业已经连续两年被查出商品存在过度包装行为。
沈伟民介绍,市质监局已将不合格商品移交受检企业地区(县)质监部门依法处理,生产企业由其所在地的质监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外省市企业生产的不合格商品,市质监局也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处理。下一步,市质监局还将对本市销售企业加大该地方性法规的宣贯力度,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而在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市质监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严查月饼过度包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