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AGV新的C类标准的颁布:ISO 3691-4:2020 Industrial trucks —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verification — Part 4: Driverless industrial trucks and their systems越来越多的生产厂家都在根据最新标准的要求修改AGV的设计,使其符合标准的要求。那么,对于应用AGV的最终用户而言,如果购买的AGV是符合标准要求的,是否就可以认为其使用是安全的而高枕无忧了呢?
AGV应用中常见的需要考虑安全的工作场景
l 在AGV的应用场景中,通常有以下方面的安全需要考虑:
l AGV在生产区域穿行,在该区域工作的人员
l AGV工作区域内有手动叉车
l AGV工作区域存在十字路口和交叉口
l AGV与货架仓库的取货和送货接口
l AGV与输送机的接口
l 电池充电区
…
AGV工作区域的安全防护应该这么做
在AGV不同的工作区域,存在的伤害风险也不尽相同,只有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减少措施才有意义。在ISO 3691-4的附件A中对AGV的几个典型的工作区域进行了定义并给出了推荐的安全保护措施:
l 操作区
在AGV路径的两侧有大于0.5米宽度、2.1米高度的最小间隙,此时可依赖于AGV本身的人员检测功能来实现保护。
l 危险操作区
净空不足(<0.5米宽)和高度不足(2.1米)的区域,或是不能用人员探测手段进行保护的区域,例如货物上下的区域。
此时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
ü 提供逃生通道(宽0.5米,高2.1米)。
ü 限制最高速度
ü 声光报警
ü 延迟屏蔽--当AGV与货物之间的距离足够小(例如距离货物<180mm),确保人员无法进入后,再启动AGV人员检测装置的屏蔽功能
l 限制区
净空不足并且无法用人员探测手段保护的区域,例如,非常狭窄的巷道。
此时,可能的保护措施包括:
ü 限制运行速度,运行速度必须符合ISO 3691-4中表A.1和A.2的规定
ü 车辆必须发出额外的声音和/或光学警告
ü 如运行速度>1.2米/秒时,则AGV运行的区域应当被视为封闭区域,应用封闭区的安全要求
l 封闭区
一个可以无需人员探测手段并允许AGV以任何速度可能的速度运行的区域,此时主要依靠人员进入检测(例如采用安全联锁开关或带有屏蔽功能的安全光幕)作为主要的防护措施。
正如皮尔磁所一贯倡导的,无论是机器人还是AGV,如果只是本体符合安全的要求,根本无法确认其应用的安全性,只有针对具体应用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减少措施,才能够确保最终应用的安全。
就AGV而言,不但本体需要符合安全要求,还应根据标准的要求对AGV的工作区域实施分区并进行安全评估,采取合适的安全保护措施,才能够实现安全的AGV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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