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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 利益平衡是关键

发布日期:2015-07-17 浏览次数:41413
  广州每天处理生活垃圾约2.26万吨,其中近七成作填埋处理,全市填埋场已接近饱和。经计算,2017年后,广州市的垃圾将无处填埋。(见2015年7月1日《新快报》)
 
  其实,许多城市与广州有着相同的垃圾之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口持续增加,城市土地资源紧缺,尤其经济发达地区更是捉襟见肘,而垃圾产生量却越来越大,传统填埋方式步入死胡同。更何况,简单的填埋处理会对土壤、水质等产生严重的污染,因为填埋的垃圾污染物要想分解,至少需要100年。
 
  据了解,发达国家解决垃圾围城,主要分两步走:一是对垃圾进行分类,变废为宝;二是对无用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尽量实现零排放。而这两方面都是我国的“软肋”。
 
  垃圾分类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也需要社区居民自觉配合。但目前我国许多城市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一些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欠缺,嫌麻烦不愿分类。以首都北京为例,作为国内垃圾处理较好的城市,北京近几年累计投资几百亿元用于垃圾分类处理,但仍然赶不上垃圾增速。
 
  此外,我国城市垃圾分类主要靠人工,效率低下,而一些发达国家已实现垃圾分类自动化,长了“眼睛”的精选设备能将有价值的垃圾分选回收,纯度可达90%,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更是举步维艰。广州计划建设7座垃圾焚烧资源热力电厂,全部建成投用后,可基本解决生活垃圾的出路。但很多市民不愿焚烧厂建在自家门口,认为会产生致癌物二噁英。例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早在2009年年初就规划建在番禺区,却遇到市民强烈反对,只好被迫重新选址,至今尚未确定。
 
  市民反对在家门口焚烧垃圾,既有认识问题,也涉及相关利益。垃圾处理如何突破民意“梗阻”?这是对政府智慧及公信力的考验。垃圾发电,节约土地,变废为宝,绝大多数公众是受益者,但周边少数群众的生活则可能为此受到不利影响。政府在决策时,既要全盘考虑,也要注重细节,努力在维护社会公益性与争取群众普遍支持之间寻找最大公约数,最大程度地增强共识,化解矛盾。
 
  按照环保专家的观点,焚烧温度超过850度时,99%的二噁英会被分解掉;当温度超过1000度,二噁英就会全部分解。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厂都是高温焚烧,因此所产生的二噁英可忽略不计。既然垃圾焚烧对环境及公众健康无害,为何群众“老不信”呢?这说明我们的信息公开透明度差,科普宣传不到位,亟待改进。
 
  退一步说,即使群众相信垃圾焚烧无害,仍然会担心因监管不力而出现意外事故,所以政府要拿出切实可行的监管“利器”取信于民。
 
  再退一步说,即使以上问题都迎刃而解了,“邻避问题”仍是普遍存在的公众心理,谁都不愿意垃圾焚烧厂建在自家门口。国外解决“邻避问题”的良策是通过补偿机制让周边居民感受到利益平衡,这一点值得我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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