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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将电动汽车强制安全标准列入公告管理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11590 作者:网络
 
 近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以视频会议方式,联合组织召开《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会。会上,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表示,拟将电动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列入公告管理标准目录。

  会议指出,三项强标统筹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和技术进步需要,从保障产品和使用安全、鼓励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更多系统级和整车级安全要求,提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技术基础和基本保障。行业企业应担负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强化安全测试验证,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加快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

  装备一司表示,将积极做好标准贯彻实施工作,拟将三项强标列入公告管理标准目录,并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提前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期还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新能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延伸检查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工作。

  2020年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据悉,这“三项强标”是我国首次出台电动汽车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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