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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荣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6-08-15 浏览次数:31998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2014-2015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国家工商总局授予的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新风光成为汶上历史上第一家获此殊荣的企业,这也是新风光公司在继获得市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后,企业诚信经营的再次提升与突破。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扎根于山东汶上这片沃土,作为专业从事电力电子节能控制技术及相关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新风光公司秉承“节约能源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将“守合同重信用”作为树立企业形象、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岗位职责,不断完善合同审核流程,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各项环节进行调整和优化,形成了合同管理的闭环运行,使合同管理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有机结合,有力促进了公司经营活动的规范化运作。通过坚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在与政府、银行、客户、供应商的合作中均树立了诚信经商的良好形象,企业影响力、凝聚力不断增强。
 
      此次公司获此殊荣,既是国家工商总局对公司在合同信用工作方面的肯定,更是对公司的鼓励和鞭策,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保证企业良好信用,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该项荣誉称号的获得标志着新风光公司诚信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对企业发展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据了解,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是国家工商部门长期以来组织开展的、旨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行政指导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依据企业合同信息的客观记录,经过严格评估,并对合同履约信用程度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面向社会公示,并进行认定的一项合同信用等级评选活动。旨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评定不定比例,不定指标,不搞平衡照顾和荣誉终身制。此次评定内容包括企业和品牌具有的社会影响力、合同管理体系健全程度、合同行为规范程度、经营效益水平、社会信誉良好程度、企业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评选程序十分严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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